州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5年8月24日至26日在兴义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州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州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州人民政府关于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州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归侨侨眷权益保护“一法两办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州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州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州人大常委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未通过州人民政府关于民贸民品企业认定及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唐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青提请的相关人事任免职议案。经过审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
免去:
谭诗久的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窦 文的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会议审议了王实普辞去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王实普辞去黔西南州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议邀请了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马海涛作《预算法》专题解读。
马海涛教授作专题法制讲座 州四大家领导及州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聆听讲座